全体师生员工:
开学以来,保卫处日常巡查中发现仍有少数学生、教职员工在校内违规驾驶、停放电动车。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禁止电动车辆进校园的决定》(中新保卫〔2018〕12号)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中新保卫〔2019〕4号)文件要求,校园内全面禁止行驶电动车的规定继续严格执行。
为杜绝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不规范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保卫处将于近期开展校园内禁行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将电动车停放在校门口指定停放区域,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知!
广州新华学院保卫处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