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近期电信诈骗案件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19-05-16 点击数:

广大师生员工:
       今年以来,我校两校区学生被骗案件居多,涉及金额增多,呈上升势头。由于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观念较为淡薄,警惕性不高,导致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现将案情通报如下:
       1.2019年1月5日22时许,经济与贸易学院何同学在QQ收到手机买卖消息,何同学在进行手机买卖交易时被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先行付款6476元人民币,何同学在扫码付款后,发现对方消失,上当受骗。共损失6476元人民币
       2.2019年2月16日16时许,我校管理学院林同学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可以帮助其刷支付宝境外红包的陌生人。林同学用支付宝扫了几次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失败后,对方要求登陆林同学支付宝账号操作并提供支付密码,于是林同学将以上信息提供给对方。3月1日10时许,林同学发现支付宝花呗被对方消费两次,分别是222元和500元,共损失722元人民币
       3.2019年3月4日9时许,我校潘同学于2018年2月份开始其通过手机APP平台(汇泰在线)投资,直至2019年3月4日9时许,发现在该平台上的金额不能提现,共计损失约37000元人民币
       4.2019年3月8日21时51分许,我校辜同学在QQ上与一名自称游戏客服的陌生人购买游戏物品,对方以账号激活、账号被冻结、交手续费等为由要求辜同学通过微信扫码分5次转账,共损失5300元人民币
       5.2019年3月16日,我校刘同学在京东商城购买一支鱼竿,到货后发现鱼竿损坏,并按照客服指示把鱼竿用韵达快递寄回商家。3月22日13时30分许,一名自称是韵达快递老总的陌生人致电刘同学,并要求其按照客服指示操作才能申请退款。随后,刘同学添加理赔客服为微信好友,客服发了一个二维码给刘同学,刘同学扫二维码填写个人资料后,发现自己中国邮政银行卡1500元被转出,客服告知钟同学,等操作完毕后一次返还;随后,客服让刘同学把支付宝里的969元转到刘同学本人的中国邮政银行卡里,卡里的钱再次被客服转出;最后,客服让事主在花呗借了970元,并再次转到中国邮政银行卡,客服再次将刘同学卡里的钱转走。共损失3439元人民币
       6.2019年3月20日22时23分许,我校刘同学通过QQ与一个游戏买家交易游戏账号,对方以交安全保障费、退款程序资金、交易风险费等为借口多次要求刘同学通过支付宝、微信两种方式进行扫码转账。共损失约5960元人民币
       7.2019年3月21日13时30分许,我校外国语学院钟同学接到一个自称支付宝理赔中心客服电话,客服表示钟同学在网上购买的护发素出了问题,需要理赔。在客服的指引下,钟同学给对方转账四次,共计23100元。3月22日10时许,钟同学再次致电客服中心,发现自己已上当受骗,共损失23100元人民币
       8.2019年3月24日21时21分时,我校广州校区某同学收到一条刷单信息,该同学通过QQ跟对方交谈后,对方以刷单为由让该同学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付款。随后该同学分四次转账,第一次于3月26日10点46分转账98元,第二次是11点03分转账294元,第三次11点04分转账294元,前三次均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第四次通过手机银行直接给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号转账3000元。共损失3686元人民币
       9.2019年3月25日,我校经济与贸易学院叶同学在宿舍上58同城网寻找兼职。有一陌生人私聊叶同学并添加其QQ,添加QQ后,对方要求叶同学下载一个IS语音,并要求叶同学缴纳培训费、工本费、录入费、核实费共1990元,叶同学扫描二维码加入了一个财务内部群后发了1990元红包。随后,叶同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共损失1990元人民币
      10.2019年3月26日,我校法学院梁同学在“YOLO青年文化站广州站四群”添加了一名叫“小泽”的微信好友。其后,“小泽”以坐车、看病、发自残视频等方式向被害人借钱,共计5500元。2019年4月2日,梁同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共损失5500元人民币
       11.2019年4月17日20时30分许,我校黄同学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东莞猫V”上看到可以领养小猫的信息,后加对方微信领养。对方以收取运费、笼子费及解冻资金为借口,引诱黄同学用微信扫码的方式,分三次支付对方7228元。随后黄同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共损失7228元人民币
       12.2019年4月22日14时30分许,我校法学院梁同学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个叫“十里奈何”的好友发布返利活动消息,并根据对方要求添加了对方QQ。对方以转账返利、激活帐号、获取资金确认费等为借口,骗梁同学用微信扫码支付、发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方式,分七次转账共12770.18元。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共损失12770.18元人民币
       13.2019年4月30日18时许,我校广州校区2016级某同学在闲鱼上购买平板电脑,加了对方QQ,对方发了链接让其付款,该同学通过支付宝支付了4800元。随后发现对方将自己拉黑。共损失4800元人民币
       在此,保卫处希望同学们能够深刻吸取上述案例教训,加强自我防范,切不能有侥幸心理,一旦涉及金钱交易,不轻信、不汇款,要多方查证核实。
       记住以下10条“就是诈骗”,擦亮眼睛,不贪小便宜,能有效防止遭受电信诈骗!

刷单就是诈骗!
刷信誉就是诈骗!
网上兼职就是诈骗!
网上投资就是诈骗!
网上贷款就是诈骗! 
冒充公检法要求转账的就是诈骗!
 网上交友要求转账的就是诈骗!
冒充客服要验证码的就是诈骗!
买游戏装备私下交易就是诈骗!
“花呗套现”刷额度就是诈骗!

 
 
                               保卫处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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