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新学期开学在即,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禁止电动车进校园的决定》(中新保卫﹝2018﹞12号)文件精神,学校实行禁止电动车进校园措施。为此,学校已给予各师生、员工自行处理的过渡期限。寒假期间,经工作人员巡查,仍有大量电动车散落校园各处,未经清理,现再次提示如下:
1.学生电动车务必在2月23、24日前自行清理完毕,未能一时自行处理的,可暂时在南门停车场集中临时停放,期限10天。清理期间禁止在校园内使用,如若发现违规,将进行查扣处理,并全校通报。
2.教职工电动车一律在广州校区旧南门停车棚停放,东莞校区西门、南门、东南门停车场停放(开学后西门停车场可提供充电),禁止在室内违规充电或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车,如若发现违规,将进行查扣处理。
3.饭堂、商铺(档口)员工的电动车一律停放在广州校区饭堂右侧、东莞校区西门、南门、东南门停车场,禁止驶入校园,如若发现违规,将进行查扣处理。
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并严格遵守,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或引发火灾、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罚。
保卫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