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便利我院学生办理个人户籍卡借出手续,结合我院两个校区的实际,我办决定从2016年1月16日起,做出如下调整:
一、2013级、2014级、2015级的学生,如需办理户籍卡借出手续,东莞校区的学生请到格物楼②A109室,广州校区的学生请到行政楼105室办理。
二、2012级学生因将要毕业,为便于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故12级学生户籍仍留在广州校区保卫办。如需借用户籍卡的,请到广州校区行政楼104室办理。
三、学生户籍卡统一由保卫办负责管理,办理借出手续时,请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户籍卡借出后请勿折叠、损坏,且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办理完相关业务后请及时将户籍卡交回。
以上事项,请各系的辅导员老师们务必传达到位。
特此通知。
校园管理部保卫办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