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各部门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障校园平安稳定发展格局。
二、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一)抓实抓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冬春季节,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具有高发频发的特点,加之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一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校内消防安全形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判。二要开展重点场所消防隐患排查。以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是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三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楼宇内违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保卫处;协助单位: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总务处,教务处,图书馆,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等)
(二)抓细抓实危化品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源的认真自查,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检查各实验室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二级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健全实验室安全的责任体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准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基础安全条件保障等工作机制,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控。
(牵头单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协助单位: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三)抓实抓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落实校车车辆全方位检查,确保上路车辆车况良好,定期组织召开司机班行车安全培训活动,加强校车司机安全意识培训,严格执行校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发车前后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不得有接听电话、超速、斗车等危及行车安全行为,确保校车安全。
(牵头单位:总务处)
(四)抓实抓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对食堂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全方位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总务处)
(五)抓实抓细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持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坚持检查、整改、复查完整闭合原则,常态化落实对校舍直饮水水质、电梯电力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栏杆、沙井盖、宿舍区外围玻璃及下水道疏通情况、宿舍设施安全以及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规范等方面的排查工作。二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防上因极端天气发生次生灾害,严防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总务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协助单位:学生处、保卫处、校园管理服务中心)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督导工作
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化解各类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保卫处要联合总务处、学生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开展校园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未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问题登记在册,并进行全校通报,同时要求消防安全隐患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定期督查整改进度,切实整改落实,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观念,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检查及寒假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各单位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改与跟踪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
(三)各单位要针对假期各类安全事故多发的规律性特点,周密安排好本单位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对因管理缺失造成安全生产工作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各单位组织将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整治情况(包括文字总结、自查台账、照片等)于2023年2月1日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gzxhbwwz@163.com
联系人:罗静,办公电话:0769-88281230;佘蓉,办公电话:020-87211631.
广州新华学院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