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停车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秩序,确保教职员工车辆的有序进出,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自即日起学校开始办理2023年度校园停车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
二、办理范围
学校公务及教职员工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
三、办理方式
(一)学校公务车辆
学校公务车辆车证由保卫处办理续期。
(二)换领停车证的教职员工车辆
为简化教职工办理新证流程,已于2021年8月后审核登记换领停车证的教职员工车辆不再审核车辆相关证件,提供以院(系)部门为单位填写盖章确认的《广州新华学院校园停车证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至保卫处统一进行办理。
(三)需新办校园停车证的教职员工车辆
在填写《广州新华学院校园停车证申请汇总表》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所在院(系)部门盖章确认的《广州新华学院车辆停车证申请表》(附件2),附上新办理车辆所属教职员工的校园卡、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各一份至保卫处进行办理。非教职员工本人名下车辆的,需提供家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新申办校园停车证的教职员工必须提供齐全的申报资料,否则不予办理。
四、校园停车证办理要求
(一)每位教职员工仅限办理一张停车证。
(二)请各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所需办理停车证的相关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区保卫处(广州校区:行政楼105室;东莞校区:格物②B106室),各院(系)部门填写的《广州新华学院校园停车证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以:“办理校区-单位名称-校园停车证申请汇总表”命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gzxhbwwz@163.com
(三)新停车证的领取时间及方式将视办理进度另行通知,请各部门单位领取新停车证时统一将旧证交至所在校区保卫处进行回收处理,逾期未办理新停车证的车辆将视为无证车辆,限制进入校园。
(四)领取校园停车证的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广州新华学院停车管理规定》停放车辆,校园停车证严禁挪借、严禁伪造,一旦发现,将取消该车及该教职员工的校园停车证办理资格,并禁止该车入校。
(五)已办理校园停车证的车辆,两校区通用,仅供教职员工本人出入校园使用,须人、车、证三者相符,并将停车证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处,清楚显示车牌号码,以备查验。
附件:1. 广州新华学院校园停车证申请汇总表
2. 广州新华学院校园停车证申请表
广州新华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佘 蓉,020-87211631;李一鸣,0769-882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