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15 点击数:

各学院、直属系:


2024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根据《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公规字〔2020〕2号)文件精神,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届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2024届毕业生(含专升本)


二、办理流程

由各学院(系)负责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到所在校区保卫处办公室领取本单位《2024届毕业生集体户口迁出信息登记清单》或联系保卫处工作人员领取电子版清单后,组织汇总填写好相关2024届毕业生集体户口迁出信息,并于5月24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集体户口迁出信息登记清单》加盖各学院(系)公章后将excel格式文档和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学校保卫处邮箱:gzxhbwwz@163.com;保卫处汇总办理迁移手续后,再另行通知各学院(系)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毕业生于离校前到所在学院(系)领取相关迁移材料之后自行到迁往地的户政服务中心办理落户。


三、户口办理要求

(一)已落实就业去向且迁往就业单位集体户的毕业生:

1.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市外:信息登记清单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有自购房:该情况无法迁往就业单位集体户,前往房产所在地的,迁往地址必须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3.就业协议书的签约单位在广州且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购房: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二)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

户口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信息登记清单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按实际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四、工作单位变更及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办理流程

1.更改迁往地址: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或个人户口页)及调整后的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广州校区保卫处开具相关证明,再自行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2.延期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自办证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过期后,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户口迁移时效,已借出户口页的2024届毕业生须在5月16日前归还本人户口页(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从即日起,2024届毕业生户口页原则上一律不再借出。

2.凡不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院(系)将通知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位户口在学校的2024届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同时落实应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责任制,专人全程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保证毕业生正常离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联系人:谢冠能   联系电话:020-87211631)




保卫处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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