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格物楼③中庭部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03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因格物楼③本学期排课增加、上课学生增多以及图书新馆建成后格物楼③五楼考公考研自修室保留,方便大家学习,考虑到广大学生提出增加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诉求,现对格物楼中庭红砖区域使用进行调整红砖西面区域恢复为非机动车专用停放区,红砖东面区域保留露天学习活动场所,同时增加中庭北面区域为露天学习活动场所,为确保格物楼③中庭的有效利用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日起,在格物楼③上课学习的各位师生员工自觉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格物楼P6停车场及中庭红砖西面区域划线,并按保安指引和停放标识有序停放

2.实验楼前严禁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及楼宇出入口严禁在校园主干道、教学楼周边校道等未划定区域随意停放非机动车

3.学校管理部门日常持续对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的未办理校园通行证、违规停放和行驶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位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园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格物楼③中庭示意图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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