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因格物楼③本学期排课增加、上课学生增多以及图书新馆建成后格物楼③五楼考公考研自修室保留,方便大家学习,考虑到广大学生提出增加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诉求,现对格物楼③中庭红砖区域的使用进行调整,红砖西面区域恢复为非机动车专用停放区,红砖东面区域保留露天学习活动场所,同时增加中庭北面区域为露天学习活动场所,为确保格物楼③中庭的有效利用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请在格物楼③上课学习的各位师生员工自觉将非机动车停放在格物楼③P6停车场及中庭红砖西面区域划线内,并按保安指引和停放标识有序停放。
2.实验楼前严禁停放非机动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及楼宇出入口,严禁在校园主干道、教学楼周边校道等未划定区域随意停放非机动车。
3.学校管理部门将在日常持续对全校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的未办理校园通行证、违规停放和行驶的非机动车按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请各位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园相关管理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格物楼③中庭示意图
保卫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