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广新保卫〔2022〕14号)

作者: 时间:2022-11-04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增强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将我校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各院系辅导员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题班会,通过观看消防安全案例警示和讲解消防安全知识等形式,使学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树立消防安全观念。二是通过学校电子显示屏、电子宣传栏、校园官方公众号、校园网、广播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宣传贯彻《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火灾预防、初期火灾扑救、逃生自救等常识和技能,强化安全教育引导,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学生代表、教职员工,尤其是志愿消防队成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饭堂员工等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并组织培训人员进行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灭火实操演练,教育师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疏散程序,确保师生员工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的知识技能,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与防火自救能力。

(三)组织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院系部门单位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保卫处于11月中旬联合总务处、学生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校园地毯式、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校园建筑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识、电动车存放及充电、学生宿舍大功率电器使用等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未及时整改的消防安全问题登记在册,并进行全校通报,同时要求消防安全隐患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定期督查整改进度,切实整改落实,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四)组织参观东莞校区消防体验馆。活动开展期间,由保卫处组织各院系部门单位师生员工代表参观学习东莞校区消防体验馆,统筹安排场次及讲解,重点围绕防火常识、灭火常识、逃生常识和急救常识等消防常识开展科普教育,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

(五)加强消防设施及消防隐患巡查力度。借此消防安全宣传月契机,学校将着力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课室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检查;加强对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的检测;常态化完成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检查;常态化完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指标灯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继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完善疏散逃生标示设置;各部门单位要配合排查整治本单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消除消防安全管理的弱点、难点,完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消防安全措施。

(六)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改行动。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充分发挥业务管理职能优势,牵头组织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督促各实验室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相关院系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健全实验室安全的责任体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日常安全管理、准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危化品及特种设备管理、基础安全条件保障等工作机制,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控。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节点,也是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群策群力全员参与,确保活动组织有力、推进有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以秋冬季火灾防范和提升校园整体抗御火灾风险能力为重点,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紧密结合,严格盘点各项危害校园消防安全的不良行为和不良习惯,利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三)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各单位在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时,要做好检查记录、留存宣传图片、全员培训资料、隐患排查整治记录,并及时在校园网上宣传报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五、材料报送

(一)参观时间预约回执

请东莞校区各院系组织不少于50名师生为代表参观学习东莞校区消防体验馆,后续如需继续参观学习请另外预约时间。参观学习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每场参观人数上限为50人。消防体验馆位置:19栋学生宿舍架空层。各院系参观学习时段详见附件1《各院系参观学习消防体验馆时间安排表》,各院系按时间段安排填写参观学习时间,于11月9日前将回执发送至保卫处邮箱:gzxhbwwz@163.com,由保卫处统筹安排参观场次及讲解。

(二)消防宣传月总结材料

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保卫处邮箱:gzxhbwwz@163.com。活动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简报(活动具体时间、形式、参与人数、好的做法及成效等),检查整改、培训、宣传照片,活动通讯稿、新闻媒体稿件等。


附件:1. 各院系参观学习消防体验馆时间安排表

          2. 参观时间预约回执



广州新华学院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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