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因2022年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调整,涉及到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标准提高后(时间节点为2022年1月24日)部分学生的补差额工作,为做好我校2022年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教育资助统计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材料
(一)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
申请对象为我校应征入伍(含直招军士)后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生(包括专升本本科阶段入伍的学生;在专科阶段入伍的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不在学费补偿对象范围)。申报材料为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所在武装部签字盖章)、以及身份证、银行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签字按手印,银行卡复印件另需抄写卡号,备注开户行),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学校武装部(保卫处)办公室。申报材料提交一次,学费补偿金一次性发放。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申请对象为我校退役复学后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拿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即入伍的退役复学大一新生(包括专升本本科阶段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在专科阶段在校时或毕业后入伍的专升本学生,本科阶段不在学费减免对象范围)。申报材料为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应征所在武装部签字盖章)、以及身份证、银行卡、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签字按手印,银行卡复印件另需抄写卡号,备注开户行),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学校武装部(保卫处)办公室。申报材料提交一次,学费减免金按实际复学每学年核实后逐年发放。
(三)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
1.2022年1月24日【《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0号)正式印发时间】之前入伍(含直招军士)的学生,申请(包括已申请的和往后补申请)学费补偿标准按原资助政策执行,即补偿标准8000元/年,2022年1月24日之后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标准按新政策12000元/年执行,已提交申请表但申报金额有误的无需重复提交。
2.自2022年1月24日起,退役复学(包括2022年1月24日之前和之后复学)学生,申请(包括已申请的和往后补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前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原政策执行;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后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统一按新政策执行,已提交申请表但申报金额有误的无需重复提交。因此,已申请学费减免且2022年春季在校就读的退役复学学生,需补2022年春季学费减免差额2000元,涉及后续学年则逐年申报补差额。
二、数据信息统计
因本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统计工作涉及2018级至2022级就读学生数据,请各学院、直属系汇总、填写《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申报汇总表》(见附件),院系审核盖章后,于11月17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提交至武装部(保卫处)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106室;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105室),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学院名称+2022年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申报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gzxhbwwz@163.com 。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直属系务必重视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统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提醒未提交国家资助申请材料的学生尽快补齐,自行交至学校武装部(保卫处)办公室。
2.请各学院、直属系加强对补差额申报汇总表数据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因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申请无法逾期申报,逾期递交的汇总表不再纳入统计。
联系人:谢冠能,联系电话:020-87211631。
附件:广州新华学院2022年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补差额申报汇总表
广州新华学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