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电动车及自行车信息登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3 点击数: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推进创建更高水平的“生态、文化、品味、安全、美丽校园”,营造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及自行车等车辆管理,现开展校内电动车及自行车信息登记工作,拟实行车辆登记挂牌准入校园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2

二、登记对象

全体在读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驻校合作单位工作人员等在校园内使用的全部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滑板车、平衡车)、自行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电动车、自行车信息登记工作是维护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有力措施,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登记及摸查工作,务必通知单位各类人员及时登记,避免遗漏、重复登记,对本单位内电动车及自行车保有量进行全面彻底调查统计。

(二)严格管理,保障安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行为规范引导,坚决杜绝校园内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全面摸查期间,全校师生员工及各类服务保障人员禁止新购电动车,未摸底调查的相关车辆一律不予上牌。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配合学校消防及交通治理工作开展,重点遏制校园内违规使用电动车和室内乱充电、违规停放等行为,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直属系统计汇总学生自购自用的电动车及自行车情况。

(二)请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教职员工(含校园管理服务中心、校园规划与建设办公室、饭堂商铺的各类服务保障人员)自用的电动车及自行车情况。

(三)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广州新华学院师生员工自行车信息登记表》(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师生员工电动车信息登记表》(附件2),将盖章纸质版于3月23日17:00前提交至保卫处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B106室;广州校区:办公楼105室),电子版“单位+电动车、自行车信息登记汇总情况”命名发送至邮箱:gzxhbwwz@163.com 。

联系人:李一鸣;联系电话:0769-88281230

 

附件1:《广州新华学院师生员工自行车信息登记表》

附件2:《广州新华学院师生员工电动车信息登记表》

 

广州新华学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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