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校区电动车充电桩开启调试使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31 点击数:

东莞校区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有效预防和杜绝校内电瓶车充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充电安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校东莞校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于即日起投入调试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电桩点位

充电桩位于西门电动车棚,共60个充电端口,调试阶段暂时免费使用。

二、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要求

(一)东莞校区电动车均需在充电桩充电,严禁在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教师宿舍、学生宿舍等其它场所充电,严禁随意接线充电,严禁将电瓶带回宿舍充电,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室内楼道或占用消防通道。

(二)请电动车车主按照充电桩提示进行操作,注意用电安全,文明充电,请勿在他人充电过程中随意拔出他人插座;请勿占用工勤车及其他电动车充电桩专用车位,充电车辆充满后请尽快移车,以方便其他车主充电。

(三)请勿随意拆卸充电桩设备及供电插座,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四)充电桩内置功率检测,严禁在充电桩使用插排及大功率、非国标电动车。

(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因个人违反规定使用充电桩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的,需承担相应责任。请校属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督促其自觉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六)保卫处、校园管理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的有序充电停放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进行充电及停放的车辆采取锁车、拖车处理。

请广大师生员工共同遵守校园电动车辆充电及停放管理规定,共同创建有序、安全的校园交通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校区西门充电桩使用流程说明

 

 

 

保卫处

20233月31


附件:

东莞校区西门充电桩使用流程说明

 

  1. 找到无工作的充电端口,记下该端口号码,到对应的充电桩上查看。  

  2. 若端口为红色,可直接进行充电,若端口为绿色,需在充电桩键盘上输入对应号码后点击确认后,指示灯约在3-5秒后由绿转红,则可以充电使用。

     

    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端口有固定使用功率,过载会自动断电,若此现象发生频率较高需暂停充电工作进行设备修整维护。

    2.20个充电端口为工勤车专用端口,非工勤车请到其余端口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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