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创建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 (平安校园)”活动规划和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4-11 点击数:



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深化推进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积极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创建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活动规划,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主动适应新常态,扎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基层、强化基础、落实责任为重点,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在“平安校园”创建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三防”建设、宣传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将创建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按照“政治稳定、机制健全、校园和谐、师生满意”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三防”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校园安全管理现代化,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创建具体措施

各部门、院(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大安全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观念,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校上下一盘棋,切实增强创建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院(系)整体工作的布局之中,作为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积极创建平安处室、平安院系,把我校“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强化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一是继续把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使安全知识进课堂,覆盖到每个院系、每个班级、每个学生。二是结合“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校园网、官微、广播等媒体以及普法讲座、安全教育讲座、班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向师生进行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法治教育活动,动员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广泛关注、大力支持学校安全教育,努力构建“学校组织、部门落实、全员参与”的“三位一体”安全教育工作网络。四是依托法学院的优势,开展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犯罪。五是结合学校红色传统精神,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六是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广大师生对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人人有责的校园舆论氛围,进而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七是充分发挥大学新生安全知识竞赛的优势,继续开展以《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为基础的大学新生安全知识竞赛,争取开设安全教育必修课,切实将安全教育入脑入心。

(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和长效机制

一是学校继续坚持每年年初与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防火安全)等各项安全责任书,各部门、院(系)要根据学校要求,建立完善本部门、院(系)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本部门、院(系)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二是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部门、院(系)要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完善本部门、院(系))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组建有关工作机构和专门队伍,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切实做好校园政保工作

1. 各部门、院(系)要根据学校开展的政治安全专项行动、涉稳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做好校园政保工作和国家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努力控制各种不稳定因素,积极宣传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配合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有计划地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及普法知识培训,突出抓住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思想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和增强法制意识。

2. 各部门、院(系)要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各项防范制度,努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表达渠道,深入了解师生员工的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好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3. 各部门、院(系)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以积极的态度做好师生员工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建立档案,随时掌握情况,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继续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杜绝发生校园疫情

继续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和“五管”的要求常态化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演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按照教育部“五个一律”工作要求、省市属地政府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把校门关,严防疫情输入校园,贯彻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校长办公会议第一议题的工作机制,确保我校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每月召开疫情防控分析研判会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部署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排查、疏导和危机干预

1.做好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工作。融合学校展板、海报、校园广播、宣传手册等传统媒体以及心理健康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构建融媒体心理育人平台,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日常心理现象解读、心理健康自我调适技巧、趣味心理等内容,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理念。

2.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及干预工作

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以分类摸查的方式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心理问题学生,组成院系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联动机制,针对性地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工作,对心理重点关注学生采取“一生一案”,实施周报制,同时指导各院系加强心理重点关注学生群体的家校联系,以及时提供心理帮扶。

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教育工作

学校建立健全了心理健康“12358”工作机制:“1”个由校长书记担任组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支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队伍,设立了校级、院系级、班级“3”级工作机制,建构了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领导→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院系→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5”级心理危机干预预防体系,成立了“8”个二级心理辅导站。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成立了疫情防控心理疏导援助与宣传工作组,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校督导担任工作组组长,成员包括医学公共课教学研究部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主任、学生处、党委宣传部领导、老师等,负责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监测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疏导等服务。

(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对学校旧房屋、教职工宿舍、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体育设施和电线、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要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并及时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防范,建立工作台账。

1.做好校园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保卫人员在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外来人口管理,重点部位守卫、治安巡逻、交通管理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实行干部带班,全天、全年不间断值班制度,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2.加大车辆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强化校园内车辆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内行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道路的管理,明确划分停车区域,严格停放秩序,保证校园车辆通行畅通。积极联合交警、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大门交通秩序的整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作“禁止停车”牌,力求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校门前过马路不出安全事故。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大防范体系建设,防范于未然。认真学习、执行《消防法》,按照消防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明确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各部门、院(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三是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各部门、院(系)建立义务校园消防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对学校义务消防员以及志愿者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不断提高消防水平。四是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定期对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做到防微杜渐。五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增强防范火灾意识,进一步加强宿舍、办公楼等场所的用电管理,定期对用电线路和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危旧老化的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更新改造,禁止在宿舍、办公楼内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六是图书馆、锅炉房、配电室、仪器设备多的实验室、食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仓库等重点场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当等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

4.加强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和关于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校园网络监管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对有害信息进行专项清理,净化校园网络环境,切实做好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5.加强食品、卫生防疫等其他防范工作。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食堂员工晨午检制度、疫情防控食堂分散就餐、餐厨具及环境消毒消杀等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食堂员工健康状况、查现场隐患、查食品安全培训及防疫宣传等工作情况,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全方位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6.强化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整治。深入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通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实验操作流程等措施,不断完善安全运行机制,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制定的危险化学品制度执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对专控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记录,并建立动态使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采购量、领取量、当次使用量、剩余量、存放量。切实抓好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7.推进智感安防校园的建设。规范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必要技防和物防建设,逐步完成校园视频监控全覆盖,安装智能车辆进出校园系统等,构建科学、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体系,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逐步实现智感安防校园的建设。

(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专职保卫干部配备不低于在校师生总人数的1‰和保安员配备不低于在校师生总人数的3‰的要求做好落实,积极探索“校卫队伍外聘和学校内部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安全管理职责部门和人员的岗位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持续提升保卫队伍保卫校园的能力,切实提升校园安保服务水平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

(八)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学校保卫后勤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工作,促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扰乱教育教学秩序和侵犯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创建步骤和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创建考评要求2022年至2024年每年会对学校进行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并从2023110日前开始对上一年度(2022年度)进行年度考评自评,20232月底开始,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公安厅组织有关部门到校进行抽查考评,并于20252月底前对学校创建更高水平的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进行全部实地考评。2022年至2024年连续3创建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学校直接授予“广东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其他学校则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检查组于2025年到学校进行实地考评,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广东省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合格的授予“广东省更高水平平安校园”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事关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当前,我校正处于转设过渡期和迈向高水平民办 本科学校发展的新阶段,各部门、院(系)要从维护安全稳定、深化改革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各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全力配合共同抓,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1. 省里将“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委书记述职评议、民办高校年检、招生计划及有关补助资金发放等考核重要内容,学校将加大对各部门、院(系)“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情况督促检查,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

2.“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对其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同时,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本部门、院(系)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刑事案件等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事件的,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对所在部门、院(系)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追究相关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 对“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投入创建工作的热情。为学校“十四五”顺利进行和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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