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武装部第八次工作例会纪要

作者: 时间:2019-12-31 点击数:

       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 9:00
       地点:东莞校区保卫处会议室
       参会人员:黄志刚 罗立和 廖石明 谢  亮 罗  静 方  彤 佘  蓉 王砥中 孟献升
       主持人:黄志刚
       记录人:方 彤 
       会议主要内容:1.学习习近平在政治局学习会上的讲话;2.根据许校指示研判两校区交通静态管理问题;3.盘点2019年还有哪些没完成的工作;4.通报检讨12.26凌晨校卫队工作失职的问题;5.武装征兵工作布置;6.两校区工作汇报交流。
       会议第一项议程,黄志刚处长带领全体保卫干部学习“新华网”12月29日文——《最高规格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这些要求意义重大》。会议就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26至27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关于“把牢思想‘总开关’”、“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提高综合能力和具体本领”的三个总要求进行了学习,黄志刚处长要求全体干部在新的一年里,要守初心、担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发扬奋斗精神,敢作为、勇作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会议第二项议程,研判两校区交通静态管理问题。会议就12月25日督导室黄瑜老师提出的校园车辆管理建议及25日晚“新华茶话会”QQ群个别教师对保卫处交通静态管理不理解的情况进行了具体的研判。会议认为,东莞校区交通标识齐全、清晰,确有存在教师无视交通标识、违规停车以及校卫队员执勤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黄志刚处长表示,保卫干部应树立群众服务意识,以正确态度看待师生意见,并加以改善,针对师生员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定管理措施:巡逻队员发现车辆违规情况,可通过对讲机告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人员查阅车辆信息,对于登记在册的教职工车辆,致电通知车主挪车,并规范通知文明用语,对于不配合工作的,应拍照留证。会议拟于下学期开学前就此问题完成对两校区校卫队员的培训。
       会议第三项议程,盘点2019年未完成的工作。会议就各科室、部门关于2019年未完成的工作进行了盘点,共计有24项工作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

       会议第四项议程,通报检讨12.26凌晨校卫队工作失职的问题。黄志刚处长就12月26日晚广州校区校卫队员失职一事进行了通报,并要求两校区校卫队长加强校卫队员管理培训,并就如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部署。
       会议第五项议程,武装征兵工作布置。根据天河区征兵办公室有关工作提示,拟计划于寒假前完成2020年春季征兵体检等有关工作,会议就寒假期间武装部工作人员协助带兵体检、政审等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拟计划于寒假前完成武装干部征兵送检审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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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文、图/方彤
审校|黄志刚 罗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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