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穗退役军人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的统计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在校就读,同时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完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出现役2年内免试入学(复学)中等职业技能培训(含成人教育)的;
(三)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
三、申报标准
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
四、申报材料
1. 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提供退役证、学生证(含个人信息页、注册登记页)复印件至辅导员审核、统计。
2. 各学院、直属系于4月8日前将《2024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见附件)及退役证、学生证复印件提交至武装部(保卫处)办公室(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106室;广州校区办公楼105室),汇总表电子文档以“院/系名称+2024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gzxhbwwz@163.com 。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直属系务必重视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统计及申报工作,落实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加强各类退役复学学生数据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因逾期报送系统无法录入,逾期递交的申请表不再纳入统计。
广州新华学院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广新武装〔2024〕1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