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是根据《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组建,由学院保卫处领导和管理的一支专业性的保安队伍。主要负责学院门卫、监控室、办公场所、教学楼及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守护和校园巡逻等任务。其工作职责如下:
1.担负学院、生活园门卫值班和校园内的昼夜巡逻值勤。校卫队要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各项治安管理规定,依法维护学院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学院的安全。
2.担负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守护和公共场所的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安全。
3.负责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管理,遵照学院规定维护校园内交通秩序,保护交通安全设施。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4.维护学院各类集会、重大节日活动场所秩序和安全。配合做好贵宾来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6.校卫队员同时又是学院的义务消防队员,要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参加消防宣传、消防演练和消防器材的管理与维护保养。积极参与火灾扑救、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协查等工作。
7.严密看守电视监控室,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8.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
2009年7月14日